人民日报评论员:牢记责任,引领社会风尚——三论树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共标杆

11.09.2014  19:12

来源:《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31日 04 版)

把正确的价值追求体现在新闻报道之中”,“号召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中国记协今天向全国新闻工作者发出倡议,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担道义、守良心、当示范、作榜样”。连日来,作协、文联、记协的相继倡议、共同行动,引发人们对公众人物要在价值观践行中起“标杆作用”的思考。

  如果说价值观是人们深藏内心的信念,那么公众人物就是它的表情。公众人物见不见操守、有没有德行,是人们判断社会风气好坏一个鲜明的参考标准。因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众人物是责无旁贷的加油站,唤醒其责任感,用好其影响力,对全社会公序良俗的形成至关重要。

  公众人物之所以责无旁贷,不仅仅在于他们有广泛的影响力,更因为他们身上被寄托了人们对品性德行的良好期待。人们愿意相信,一些人更成功是因为他们身上集中了更多优秀的品质。社会精英能否在聚光灯下证明自己配得上这份尊崇,不仅事关个人尊严,也是对社会道德凝聚力的一个检验。身为公众人物,坐拥偌大的声名、超然的地位,不可避免地会成为一种社会标杆。千千万万的人崇拜他们,模仿他们,观察他们如何做人行事,甚至关心他们穿什么衣服、开什么车。相对于普通人,公众人物拥有更多的社会关注以及更大的社会影响,要求他们大节不亏、小节不纵,引领好风尚、弘扬正能量,理所当然。

  从这个意义上讲,公众人物应当是核心价值观的承载者。他们行为世范,群众会爱屋及乌;他们表里不一,群众就恶其余胥。今天,在大众传播时代,成名的机会越来越多,传媒推动的作用越来越大。学者也许不用皓首穷经,会写“140字的段子”即可叱咤风云;演员或者无需苦练十年,靠曝光率就能红遍天下。但越是这样,就越应冷静自守,越要承担起作为公众人物的责任,倘若缺了一种对道德品性的追求,少了一份对社会价值的敬畏,与社会期待总是不在一个频率,最终只会行而不远。

  名声是德行的影子。自由之花只能在尊重基本道德观念的前提下盛开。公众人物要牢记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坚持过有德行的生活,传播正能量,贬斥假恶丑,并以此来影响更多的人,引领全社会共同托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这是一个张扬个性和自由的时代,也是一个价值观多元分化的时代。然而,名记者、大作家、文体明星、成功企业家甚至网络红人的影响力并未因此削弱。每个公众人物,都有机会成为一个道德标杆。充分发挥公众人物的积极影响,让他们更多承担社会责任,就能让作为最大公约数的价值认同,更快地飞入寻常百姓家,在各个领域、不同群体中生根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