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三节”期间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工作

08.09.2016  22:02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9月7日,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纪工委发出“三节”期间深化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持续巩固教师“不收礼”活动成果,持续发力、持续加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通知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加强部署检查。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任务,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早提要求、早打招呼、早作预警,营造树新风、纠“四风”的良好氛围。党委领导要高度重视,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牵头协调,督促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问题。

  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严守纪律要求。坚持以上率下、为人师表,把严守纪律作为做合格党员的重要内容,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树立底线意识,敬畏纪律和规矩,让每个节点都成为作风建设“加油站”。严格遵守“八个严禁”要求: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等节礼及礼金;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配备和管理、使用公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紧盯节日节点,突出薄弱部位,把监督重点向高校二级学院、附属单位和中职学校、中小学等基层单位延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的顶风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单位(学校)进行严肃问责。

  据悉,福建省教育纪工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将在节日期间组织财务、审计等力量,重点对省属高校和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适时对有关违纪违规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