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披露三级同步试点查办腐败体制改革幕后细节

15.09.2014  01:28

中新网广州9月14日电 (索有为粤纪宣)广东作为中央纪委确定的唯一一个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的省份,自今年4月以来,围绕“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核心,以“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为重点,聚焦办案主业,着力于解决基层党委“不让查案、不想查案”和基层纪委“不敢查案、不会查案”的问题,做到蹄急步子稳,改革试点的成效初步显现。

中共广东省纪委14日通报,启动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办案力度、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安全全面提升。今年1至8月,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12776件,同比增长58.7%;立案7395件7521人,同比增长38%,其中厅级官员59人,均创广东历年来的新高。在保持查办案件数量增长的同时,继续保持了全省办案安全“零事故”、自办案件“零申诉”和全省案件申诉“零变更”。

立足于早,迅速动员部署

中央纪委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后,广东省纪委立即举行常委会和办案工作座谈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会议有关精神和研究部署开展试点的具体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胡春华批示:“安排广东省市县三级同时试点是对我们的信任,请纪委认真提出方案报省委研究。”为此,广东省纪委迅速成立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任组长、归口协调案件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试点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表,确定了试点任务内容,详细列出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广东省纪委和部分市纪委成立了查办腐败案件指挥协调中心,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办案。5月底,广东省纪委还专门举办了改革试点业务培训班,对各地级以上市纪委及省纪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50多人进行培训。

规范运作,扎实开展培训指导

广东省开展改革试点坚持抓早抓细,加强培训指导。一是细化规定。在吃透中央纪委《实施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广东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把“双报告”的范围、内容、程序、监督指导、督促办理、汇总分析等要求分类编排,做到“三个明确”,即目标任务明确、操作程序明确、责任部门明确。二是及时调整。7月中央纪委下发《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调整的通知》后,广东省按照新的线索处置分类要求对“双报告”的报告表格进行了调整,并结合实际增加了经办人联系方式等内容。针对改革试点开展过程中各地反映的疑难问题,广东省纪委专门撰写了《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对15个常见问题予以统一解答,并绘制了《线索处置报告流程图》、《案件查办情况报告流程图》下发给市、县纪委参照使用。三是开展培训。广东省纪委于5月底专门举办了改革试点业务培训班,对各地级以上市纪委及省纪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50多人进行培训。四是调研指导。7月份,广东省纪委组织了五个专题调研指导组,由省纪委监察厅负责人带队,分赴各市、县就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通过深入基层专题座谈、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掌握各地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详细了解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下级纪委全面落实试点工作有关要求提供支持、排除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