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平潭海滩轮奸坐台女 嫌犯潜逃12年后投案
07.07.2014 09:57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每个有月光的夜晚,我总会想起海边的那个大石头,耳边传来一阵阵哭泣声,我的心里就像被刀割一样受煎熬。现在好了,我终于可以睡个踏实觉了。”在看守所,涉嫌强奸坐台女的小文,对检察官讲述了12年的逃亡之路。
逃亡的几年,虽说自己已经结婚生子,但小文表示,丝毫感受不到家庭的快乐和安稳,每天如同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一切都因为12年前,那个夜晚,他和另外2人强奸了一名坐台女。
近日,平潭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抢劫罪起诉小文。
三名男子劫持坐台女并轮奸
2002年2月18日,正月初五,当晚10点多,在平潭县绿柳酒店附近,小文碰到朋友“大蒜”和“毛豆”。三人决定去附近一家小店吃夜宵,叙叙旧情。
“毛豆”当时是一名司机,在连云港上班。“大蒜”在外做生意,案发前已在深圳呆了多年。
这时,穿着时尚的小红从绿柳酒店里面出来,她刚下夜班,拖着疲惫的身体,准备步行到附近出租房里休息。小红是一名坐台女,宁德人,到平潭上班才两天。
从酒店到住处150米的路程中,有一段路比较黑。这时,路旁黑暗处冲出三名男青年,其中两人左右拉住小红的手。惊恐中,小红刚喊了一声“救命”,嘴巴即被一只大手掌捂住。接着,一把冰冷的刀子架在了小红脖子上。
三名男子将小红押向附近的澳前镇东沙海滩。随后,在澳前中心小学东南侧约200米的沙滩上,三名男子不顾小红的苦苦哀求,轮流对其进行了施暴。这三名男子正是“毛豆”“大蒜”,以及刚过18周岁生日的小文。
据小红说,小文还搜了她的口袋,搜走550元现金和一包“七匹狼”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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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2014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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