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霸占”盲道现象普遍 盲道变“忙”道

16.11.2015  14:10
新泉路口人行天桥下,高压变电箱“霸占”盲道

  盲道,顾名思义是专门给盲人行走的道路,是一条无障碍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2001年,《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开始在全国实施,规范将城市中新改建的主路必须铺设盲道等作为强制性条款要求在建设中执行。

  然而,记者走在市区的主次干道上发现,有的盲道被汽车占领,有的被摩托车、电动车占领,有的被商家摆放了杂物、货物等,还有一些盲道直接成了“断头路”……原本为了方便盲人出行的盲道,现如今变成了“”道,盲道不帮“”的尴尬局面如何化解?为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现状一】

  “霸占”盲道

  现象普遍

  走在市区的主要干道上,我们看到地上的盲道有两种。一种是由条形引导砖组成,它的作用是引导盲人放心前行,称为行进盲道。还有一种是由带有圆点的提示砖组成,主要负责提示盲人前面有障碍,该转弯了,被称为提示盲道。

  这样的设计原本很贴心,然而,在调查中,这些“贴心”的盲道却被无故“霸占”。

  10月29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下洋省一建车站农商银行前看到,这里的人行道俨然成了一个小型停车场。十余米的人行道上,密密麻麻停满了汽车、摩托车、电动车。更有不少车辆直接停放在了盲道上;在兴业证券车站旁,占压盲道的现象也比较严重。记者还看到,一辆垃圾清理车直接停放在了盲道上;在附小车站旁,记者发现,一条盲道被一座报刊亭占压了一部分,盲人想要沿着这条盲道正常行走比较困难;在新泉路口人行天桥下,一个高压变电箱直接“霸占”了2/3的盲道;在吉祥福邸站点旁,橘子摊贩直接坐在盲道上摆起摊儿来。

  【现状二】

  一些地方盲道

  设计不合理

  在老年大学门口的车站旁,这里的盲道中间被窨井盖斩断;在东新三路,“康元中医门诊”前的人行道上多出了一块盲道地砖;在新泉路口人行天桥下,盲道被施工工地围挡拦住了去路,盲道俨然成了“断头路”;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三明分公司外,新建的站点直接覆盖在了盲道上,且盲道设计在车站外侧,距离马路不到1米,由于人行道狭窄,盲人行走不好,很容易走到马路上。

  【个人声音】

  目前,我市的主路都已基本覆盖了盲道。那么,究竟这些盲道设计是否合理?盲道能否真正帮上盲人?盲人有话要说。

  “现在盲道上太多障碍物了。要是自己独立行走的话,经常会发生磕碰的情况。一不小心就会摔倒。因此,除了离家附近的,比较熟悉的路段,我敢独立行走,其他偏远的不熟悉的路段都需要家人陪同。我们也希望盲道的地标能够更清晰,让盲人踩上去的敏感度更强。在台阶处和拐弯处的标识更明显、更准确一些。”梅列区盲人协会会长庄兴林建议道。

  “一方面,针对盲道设计不合理的地方,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改善设施。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还要加强对盲人的培训,从基础理论、导盲随行技巧、盲杖使用和独立行走方法等方面指导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纠正盲人平时错误的行走方法。以此,提高盲人独立外出的能力和信心。”市盲人协会主席江华建议。

  【部门回应】

  针对摊贩占压盲道摆摊问题,记者联系了梅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占用盲道摆摊的相关处罚。根据《福建省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依据第30条第3款规定,对违反第9条规定的,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就目前占压盲道现象,城管部门首先予以劝导,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若再不听劝的将立案处理。

  针对车辆占压盲道停放的情况,记者联系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其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我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对机动车占用盲道的,按照违章停车予以处罚。

  针对盲道设计不合理、破损的情况,记者联系了市政工程管理处道路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盲道设计要遵循国家标准,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盲道铺设应连续、避开树木、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针对现存的盲道破损、布局不合理,将逐一对其进行局部改造和完善。

  【编后】请把盲道还给盲人

  对于正在读报纸的您,盲道无法体现它的价值,而作为特殊群体中的一员,这种价值便体现在——它能告诉你,家的方向。

  正如眼睛引领着我们的前行一样,盲道引领着视力障碍人士的前进、后退和拐弯。城市设立盲道,体现着一个城市对视觉残疾者的尊重和关怀,它使冰冷的道路生出温情。但在现实生活中,盲道占用现象司空见惯。各种障碍几乎使盲道成“摆设”。

  这种现象,在许多城市都是一个问题,不少媒体也都曾做过报道,但是似乎并没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盲道被占用的现象依然随处可见。因此,我们呼吁全社会,不要让我们的爱心半途而废,不能停止在只对无视盲道,堵塞、占用盲道,毁坏盲道的谴责上。对个人而言,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停车的时候,让我们的车离盲道远一些;散步的时候,让我们的脚离盲道远一些,好好爱护那些利己便人的公共设施。对相关部门而言,要加强管理,切实担负起维护城市形象的责任。当然,我们更寄希望于体制增强其刚性的要求。比如盲道的验收应该如何进行,比如占用盲道应该受何种处罚。

  愿每个人的自律、自省和付诸行动的努力,能使盲道真正成为视力障碍人士出行的通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