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粮食局原局长林少钦受贿1万美元被判5年

01.05.2015  10:56

    省检察院官微近日发布消息,通报了六起处级干部腐败案例。

    ●日前,三明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吴维汝(正处级)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由三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三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谢时金(正处级)涉嫌受贿6万元一案,4月2日由三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谢时金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由三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三明市粮食局原局长、党委书记、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林少钦(正处级)涉嫌受贿1万美元一案,4月1日由三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林少钦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由三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三明市梅列区原政协主席黄勤炎(正处级)涉嫌受贿7万元一案,近日,由三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黄勤炎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由三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福建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何俊良(正处级)涉嫌受贿60万元一案,近日由三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何俊良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另外,日前,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泉州市洛江区原政协副主席、洛江区经济开发区原主任许鹏(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