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男子猥亵独行女被咬出血 2周后查出艾滋
海峡都市报记者 施建华
关注理由 男子见色起意,将路边一孤身妇女,劫持至附近一废旧平房内殴打、猥亵。次日,男子被抓,两周后被批捕,送往看守所羁押。然而,在羁押前的体检中,男子被查出患有艾滋病。家属称,之前并没有听说男子患有艾滋病。
由于男子在猥亵女子过程中,曾被对方咬破嘴唇并流血,也引发网友猜测,怀疑男子是因为自己的不轨行为染上艾滋病毒。目前,沙县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强制猥亵案,并一审宣判:被告人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犯猥亵罪,男子被判拘役四个月
海都记者昨日从三明沙县法院了解到,今年3月11日傍晚6点多,被告人林某(聋哑人,1969年生,沙县人)骑二轮摩托车沿国道205线,从沙县青 州镇涌溪村往沙县青州镇方向行驶时,看到正在路上独自行走的女子刘某,顿生歹念。随后,在青州镇高速路口附近路段,林某将刘某劫持了。当时,刘某因为和丈 夫吵架,离家出走。
刘某称,自己被抱住时,大喊了三四声,但附近没人。她看到林某的口袋露出一把刀柄后,就从对方口袋里掏出刀并朝其腹部刺去,但途中刀柄折断,自卫未果。之后,林某把刘某抱到附近一废旧平房内,对其猥亵、殴打。
沙县青州加油站的证人康某称,当晚8时许,一个女的走到加油站,一只手捂住眼睛,眼睛有点肿。她问康某有没有手机、派出所在哪。康某就跟她说了派出所的位置。
当晚8点多,刘某向警方报案。3月12日,林某被抓,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经鉴定,刘某受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以暴力方式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林某系聋哑人,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能自愿认罪,依照《刑法》相关之规定,对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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