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汽车类驾驶人违法记满分 可在当地县级考试
07.01.2016 17:52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从2015年12月1日起,三明市汽车类驾驶人违法记满12分后,可在当地县级公安局交警大队就可以参加满分学习教育。这是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期推出的一项驾管业务改革便民新举措。
随着三明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市汽车类驾驶人违法记满12分的纠违数量急剧上升,全市因交通违法参加满分学习教育的驾驶人数量也迅速增加,造成群众到沙县考训中心参加满分学习教育排队积压的现象,且需往返多次才能办理完满分学习考试业务。为此,交警支队决定将该项业务下放到县级公安交警大队,进一步方便群众,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满分学习教育工作。
该业务下放后,驾驶人可持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开出的《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学习通知书》及时到最后一次违法受理的县(市、区)公安交通交警大队或驾驶证所属行政辖区的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参加满分学习教育。参加满分学习时间累计达到七天,学完规定课程,便可以就地预约科目一考试时间,并持《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学习通知书》、《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凭证》、《机动车驾驶人满分考试预约及凭证》到支队驾管大队参加清分考试,一次性办理完该项业务。
目前,交警支队正积极向省交警总队申请将违法记满分考试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交警大队。
东南网三明1月7日讯(通讯员 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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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2016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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