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成立医疗保障管理局

12.07.2016  13:36

整合医保管理、药品采购、医改决策职能

  7月10日,福建省三明市在全国率先成立医疗保障管理局,该局与市财政局合署办公。
  医疗保障管理局将负责统筹决策、研究部署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征缴、收支预算决算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保险、生育保险的报销目录(限价目录)、报销比例、付费标准等政策,制定第三次精准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女性职工生育补助等政策,并对实施政策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医疗保障管理局还将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定点理疗康复机构、定点医养结合点、区域外转诊就医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落实全市药品、耗材、医疗设备联合采购管理办法,监督管理药品、耗材采购、配送、结算工作;负责确定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负责补充医疗保险、补充生育保险的衔接协调及其招投标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等。(健康报7月12日第01版 记者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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