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调整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04.07.2014  17:42

  从2014年7月1日起,三明市调整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基数,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上限不得高于上年度本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1910元/月;工伤、生育保险月最高缴费基数不得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1844元/月,月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369元/月。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