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强化“两项责任”落实煤矿监管工作

22.03.2016  10:08
   一是强化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岗位监管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不留责任盲区;实施精准监管,落实监管执法计划,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与巡查;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完善交叉执法、联合执法机制,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实效,使“四不两直”制度化、常态化。
    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中十八项主体责任的规定,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企业即使经营再困难,也要确保安全投入不欠账、安全标准不降低、安全责任不落空、安全管理不放松,做到对于企业负责人,树立“企业安全我负责、社会安全我有责、员工安全我尽责”的责任意识;对于企业每一位管理者,建立“向上级负责、向下级负责、向自己负责”的责任观念;对于企业每一位员工,强化“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企业安全我尽责”的安全认知。(三明市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