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多措施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29.01.2016  10:17
      一是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通过新建、置换等多种方式,推进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设,方便困难群众更好地依法申请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等需求。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11家。

  二是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利用节庆、重要节点开展上街法律援助宣传,发放计生、职工劳动及涉军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书籍和宣传手册,有效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三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随三明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调整,将更多的困难人群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与市中院、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推行律师代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办法(试行)》,将民事行政申诉、申请监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为化解信访积案,解决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并得到省厅在全省推广;积极开展涉军法律援助,开通军人军属绿色通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切实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四是开展法律援助案例评选及表彰工作。开展三明市2014年度十佳及优秀法律援助案例的评选和表彰工作。推荐的《历经20余次调解  退役老军人终获偿》案例被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评为2014年典型案例,《陈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被评为2015年福建省十佳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

  2015年度,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来电来访咨询人次4793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15件,为1856人次提供法律援助,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计人民币5501.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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