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行政工作稳步提升

20.07.2015  11:40

      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已有11个申请立项,有10个县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准,累计争取县级司法局业务用房补助资金达3002万元。对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全市142个司法所已全部完成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127个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全市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使用率达92.4%,全市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735人,所均5.18人。全市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率达88.7%,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37名。

      法律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律师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上半年,全市律师累计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5405件, 同比增长19.9%;办理公证7578件, 同比增长5.66%;办理司法鉴定 1480件, 同比增长5%;办理法律援助 994件, 同比下降21.3%。

      依法治市建设进一步深入。大田县、明溪县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市共有4个县(市)获此荣誉。梅列区陈大镇砂蕉村、大田县桃源镇兰玉村被民政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全市已有8个村获此殊荣。宁化县被授予“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人民调解网络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打造多元化调解升级版,截止目前,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308个,人民调解员11179人,建立153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上半年共调处矛盾纠纷7020件,调解成功率达98%。

      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三明市司法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4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三明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妇联授予“2013—2014年度三明市‘巾帼文明岗’”,被三明市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授予“‘2012-2014年度’市级青少年维权岗”;市天鸿公证处被共青团三明市委员会、三明市青年联合会评为“第五届‘三明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陈光兴家庭被福建省妇女联合会、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评为“2015年福建省教子有方‘最美家庭’”;万天律师所池挺健律师被评为“第五届‘三明青年五四奖章’青年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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