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22.02.2016  09:36

      三明市司法局在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同时,认真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综治、计生、挂村、调研等责任,与司法行政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促进。

      一是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开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按时开展道德讲堂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认真抓好“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积极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认真完成市委文明办、区文明办、列东街道办和高岩社区安排部署的各项创城工作任务;积极参加高岩社区共建活动,及时完成共建经费缴纳、资助社区贫困户和进社区开展各项法律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

      二是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落实综治责任书各项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在平安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落实本单位安全防范各项工作措施;坚持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重要内容,再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综治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三是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抓好计生责任书各项工作落实,加强与市计生协会和市计生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计生法律援助工作,受到省上有关部门肯定;本局从未出现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

      四是认真抓好挂钩村工作。选派优秀年轻科级干部到挂钩村分别担任第一书记和驻村蹲点工作,多次深入挂钩村调研班子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公共设施建设,扶贫、计生、综治等工作;努力为挂钩村办实事,解难事,每年都对挂钩村贫困户开展慰问走访活动,受到所在乡村干部群众的好评;选派3名干部分别到企业、市信访局、市综治办挂职,为三明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五是认真抓好调研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开展调研工作,积极探索三明司法行政发展的思路和对策。由三明市司法局课题组负责完成的《“法治三明”建设绩效测评体系构建的思考》一文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评为省重点课题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这是三明市获得奖项的2篇调研文章之一;由局领导领衔课题组撰写的《刑事法律援助有效性研究》被《中国司法》刊用。全年共有13篇调研文章被地市级以上刊物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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