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区空气质量评价启用新方法 加严污染物控制

15.02.2015  13:43

  2月12日,在市区空气质量三明二中自动监测点,市环境监测站工程师对PM2.5的监测设备进行检修。2015年1月1日起,伴随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正式实施,市区空气质量评价启用新方法。

  市环境监测站有关负责人说,与老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比,空气质量新标准主要提高了功能区标准要求,将三类区并入二类区,取消了三级标准。特别是加严了污染物控制要求,增设了PM2.5年平均、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并收紧了PM10等污染物浓度限值。

  12日,记者在自动监测点看到,6台精密的采集监测设备自动运行着,其中PM2.5、CO、O3监测设备是新增加的,已于去年开始试运行,另外3台设备分别监测市区空气中的SO2、NO2、PM10含量,所有监测数据实时产生,实时传送到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目前,除三明二中监测点外,市区还设有三钢、三元区政府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是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新法较之1989年版本,有了许多重大的改变,其中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增加规定了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规定了监督责任和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强化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保责任,并建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尤其是规定了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