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努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三明实际,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定出台《三明市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建立社区矫正与法律援助工作对接机制的意见》《三明市社区服刑人员电子实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同时还针对各地档案台帐不够规范统一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和统一使用社区矫正工作台帐的通知》,统一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目录,促进工作台帐统一规范。同时由市司法局统一制作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盒,近期将分发到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全部配备2人以上专职人员,基层司法所确保有一名司法助理员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全市共配备200名司法协理员(社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辅助力量,建立一支1951人的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队伍。通过集中学习、举办讲座、以会代训、典型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水平。今年7月,邀请市中院法官讲授社会调查评估业务,切实规范和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水平。三是强化执法平台建设。通过搭建以县级社区矫正中心为龙头,基层司法所为支撑的社区矫正工作平台,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统一接收、统一建档、统一分配、统一奖惩、统一管理,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每个基层司法所都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室、宣告室、档案室、教育谈话室,确保有足够场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同时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电话、扫描仪、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全市配备执法用车50辆,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规范人像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有效杜绝了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报到、社区服务、集中教育时冒名顶替的现象。加强定位手机配备,目前全市配备定位手机2121部,配备率达95%。推广使用集摄像、拍照、录音诸功能于一体的执法记录仪,既保证了全面快速准确地记录谈话、走访等执法管理的全过程,又可以有效地避免恶意投诉、暴力抗法等情况的发生。在部分地方试点应用电子手(脚)环技术,出台电子实时监管规定,有效提高监管能力。加强规范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信息录入和信息核查,全面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月通报制度,由市局每月进行检查并通报各县(市、区),促进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准确,运作高效。
加强矫正科学化建设。一是严格教育管理。严格执行“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和外出请销假、变更居住地等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开展调查评估297件,市级审批外出请假31人次,无一出现问题纰漏。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警告,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提请治安处罚或撤销缓刑、假释和收监执行。今年以来,全市警告147人次,治安管理处罚6人,撤销缓刑8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2人,确保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二是丰富教育手段。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与三明市心理健康协会、市妇联等部门合作,通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知识讲座、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教育、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利用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行为矫正、社会疗法等方法,帮助社区服刑人员缓解心理压力。今年上半年,全市共组织集中教育14452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1544人次,进行心理辅导7967人次,组织社区服务14624人次。永安司法局利用永安九中学生公益劳动基地,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和安置帮教临时性安置基地,既较好解决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管理难的问题,又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累计已安排700余人次参与公益劳动。三是健全帮扶机制。积极协调民政、人社、工商、财政、税务、教育等部门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努力解决社区矫正人员生活、工作、学习中面临的困难问题。今年以来,全市落实低保17人,落实承包田1082人次,建立就业基地18个,组织技能培训998人次,指导就业或就学1080人次。今年4月,市司法局制定出台建立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对接机制的意见,通过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帮助和引导社区服刑人员通过法律手段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沙县司法局建立特殊人群“1+8”创业模式,通过“沙县小吃”创业培训提升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劳动技能、畅通就业渠道,目前通过“1+8”培训创业的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的充分肯定。
加强执法阳光化建设。一是突出重点管控。加强重点人员、重点时期的排查走访活动,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思想状况和活动情况,切实落实监管措施,预防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发生。今年来,我们通过开展春节两会期间集中排查走访活动和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累计排查走访社区服刑人员5000多人次。二是强化风险防范。强化社区矫正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组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福建省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邀请市检察院检察官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讲授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增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责任倒查意识和工作规范意识。目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尚未发生因违法违纪被处理情况,未发现乱收费、弄虚作假、违规办理、越权审批、履职不到位等违法违规问题。三是突出权力制约。市、县两级成立社区矫正重大执法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和病情审核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重大奖惩事项和社区矫正重大执法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并进行公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