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29.02.2016  09:28

      一是规范律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三明市律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在全市开展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专题教育。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的换届工作,强化“两结合”管理。举办全市律师年度培训,与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论文研讨会,提高律师业务素质。组织好律师参与市、县两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活动,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全市共担任村(居)法律顾问886家,占全市行政村46.5%,其中159名律师担任了465个村(居)法律顾问。归化律师事务所阙勇刚律师主动请缨,担任明溪县城西村第一书记,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好评,在全省律师工作会上受通报表扬。福建日报、福建法治今报、东南网海峡都市报先后专题报道阙勇刚先进事迹。至2015年底,全市律师所达44家。全市律师人数合计367人。全市律师担任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171家,办理各类案件11306件,业务收入7780.87万元,纳税总额604.6万元。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完善服务网络,推进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持续扩大覆盖面,与市中院、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推行律师代理民事行政申诉、申请监督案件的办法(试行)》,将民事行政申诉、申请监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为化解信访积案,解决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并得到省厅在全省推广。不断提升案件质量,通过成立三明市法律援助专家顾问组,坚持受援人回访制度,实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开展“十佳法律援助案例”评选。努力扩大知晓率,与市计生协会、市残联、市总工会共同编印法律援助宣传手册和法律援助优秀案例汇编。泰宁县法律援助律师江玉基去年和今年主动报名赴新疆无律师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受到司法部表彰。全市法律援助机构13家,办理法律援助1873件,受援人达1901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316.13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收到锦旗8面。

      三是创新公证服务机制。与三明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出台了《三明市公证服务金融改革创新防范金融风险的指导意见》,助力金融改革创新、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公证处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已有10个公证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10个公证处完成公证信息平台建设。在市房产交易所设立公证咨询窗口,为群众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服务。全市公证处12家,从业人员64人。办理公证法律服务15321件,业务收入640.7万,纳税总额39.5万元。

      四是加强法规和司法鉴定工作。认真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和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围绕执业场所建设规范化、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化、制度建设规范化、质量建设规范化、执业行为规范化和机构管理规范化六项主要任务,健全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认真组织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省厅对三明市司法鉴定机构检查验收工作。全市司法鉴定所5家,比2014年增加1家,新增了亲子司法鉴定范围,填补了三明市该领域的空白。司法鉴定人员51人,办理司法鉴定3527件,业务收入169.7万元,纳税总额12.6万元。认真抓好2015年度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各项组织工作,全市有663人报名参加2015年司法考试,66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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