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出台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17.05.2016  16:12

  近日,三明市工商局与三明市双创办联合出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出了12条意见。意见规定:2015年至2017年期间,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小微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万元、0.5万元奖励;对新注册的马德里国际商标,以指定国家的数量为奖励标准,指定10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每件奖励1万元、指定10个以下至5个国家或地区的每件奖励0.5万元、指定5个以下国家或地区的每件奖励0.2万元;同时积极引导小微企业诚信经营,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小微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0.5万元的奖励。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