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张庆国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曾国远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林广伦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张志历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吴星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黄涛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