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接受记者专访

25.08.2014  09:45
  访谈对象: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 明

  司法公开的“杠杆”作用

  法周刊:您是如何看待司法公开对树立司法公信的意义?

  陈明:司法的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并决定司法的公信力。一方面,司法公信力的核心是社会公众对司法的支持与认同。推进司法公开,公布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满足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能够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另一方面,公正是司法的生命,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下,司法规则、司法行为、裁判结果将直接面对社会公众的审视和评判,这将“倒逼”法官更加自觉地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从而让社会公众更加信赖法院、信任法官、信服裁判。

  总而言之,在当前开放、透明、信息化社会环境下,司法无法自我封闭,唯有通过司法公开,方可发挥“杠杆”作用,撬动司法公信力的整体提升。

  信息化功能彰显

  法周刊:三明中院在加强“三大平台”建设,推进司法公开方面做了哪些探索?

  陈明:在审判流程公开方面,我们将新媒体作为审判流程公开平台的重要突破口,开通官方微信、微博和网站,将涵盖立案指南、审执流程、文书样本等审判执行标准化服务内容引入微信和网站,为当事人提供全程指引。建设集网上立案审查、诉讼服务、信访投诉、远程接访等功能为一体的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程序法官,开通12368语音在线服务,开展网上预约立案、信息查询和申诉上访等便民服务。推广法院开放日常化,社会公众可在每天下午16时30分后,通过预约或直接登记的方式走进法院,零距离地了解法院工作。

  在裁判文书公开方面,依托三明法院政务网站,设立专门、直观、便捷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形成“承办人负责文书质量、庭室负责人审核批准、专职管理人员统一发布”的裁判文书上网发布责任机制。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范畴,对不按时上网、拖延上网和有意规避上网等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在执行信息公开方面,成立“司法信息集控管理中心”,整合全市法院审判法庭、执行外勤单兵和警车卫星定位等监控系统,实现各类音频视频信号和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复用和综合指挥。整合全国法院执行信息查询平台等数据资源,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并将信息提供给人民银行等单位纳入社会征信系统,联动银行、公安、国土、房管和车管等部门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探索并规范司法网络拍卖工作,最大限度增进执行透明度,挤压权力“寻租”空间。

  信息化建设为司法公开开辟广阔空间,为审判质效提升奠定扎实的科技保障。今年1至5月,三明法院案件审判质效呈现良好态势,调解撤诉率达69.58%,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显著提高,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99.46%,案件公正透明度显著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95.5%,当事人司法认同度显著提高。

  让公正可定格、可重现、可复制

  法周刊:下一步,在推进司法公开方面你们有什么打算和展望?

  陈明:一是建设数字化科技法庭,启用多媒体电子显示系统,在庭审过程中同步录音、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并将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刻录成光盘附卷备份,让公正可定格、可重现、可复制;

  二是依托三明法院政务网站,完善面向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公开的案件流程信息互联网查询、12368语音在线查询、手机短信查询和触摸屏查询等自助服务平台,加大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建设;

  三是升级12368语音在线服务平台,将其打造为法院与社会公众畅通交流、听取意见、解决问题的多功能服务平台;

  四是建立司法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对当事人、社会公众反映有关法院和有关人员落实司法公开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督和核查,对违反相关规定并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