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两级法院多举措落实院庭长审案机制

03.08.2017  17:24
  日前,尤溪县法院院长俞和勇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合同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游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这标志着全市法院系统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办案在三明已成常态。

  为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审判模式,三明市两级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改革意见、决定,切实将院庭长作为行使审判权的主体,回归法官角色本身。该市两级法院出台《审判执行人员职责清单》《院庭长承办案件规定》等规章制度,明确院长、庭长入额后的办案指标,不仅要带头办案,还要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制定院庭长办案绩效考评办法,将院庭长办案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责任状考评,定期通报院庭长办案数量、质效;要求院庭长带头开好示范庭,邀请代表委员、组织法官旁听庭审。

  今年上半年,三明市两级法院院、庭长共审执结案件23511件,占全部结案数近60%,其中直播开庭1000余场,院庭长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和引领效果更加明显。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