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两级法院加强民商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权益

28.04.2017  22:22
  司法服务有妙招 四步巧解民心结

  民生案件在法院案件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这类案件审执的效果与普通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近年来,三明市两级法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为民司法,回应群众诉求,积极运用司法手段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审理执行好涉民生案件,排解民争、化解民怨、保护民权、维护民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近三年来,三明两级法院共依法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3903件,审结91171件,结案率为97.09%。受理执行案件64283件,执结56687件,标的额34.87亿元。

  维护民利

  打造专业审判队伍

  “如果每个法院的法官都能这样审理案件,让我们对整个案件的审理流程看得清楚、听得明白,那我们绝对心服口服!”日前,刚拿到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张某赞叹不已。

  据介绍,张某曾多次从秦某处购买木材,但因资金周转问题,张某并没有结算完应给的款项,而是写下一张欠条,约定在2014年2月之前还清132000元欠款。然而,不久后双方因货款发生纠纷,张某坚持已经偿还给秦某5万元,秦某却予以否认。一审法院以张某提交的银行对账单未有明确标明转账对象、无加盖公章、字迹模糊不清等为由,判决张某败诉。案件进入二审后,三明中院承办法官提醒张某寻找证人、打印银行转账记录,一语拨开他的迷惑。

  最终,该案判决认定张某已经支付5万元的货款,改判无需再支付这部分货款。

  “当事人诉讼能力普遍不足、又不愿花钱请律师、对庭审程序比较生疏,这是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现状。”三明中院民一庭负责人王瑞峰法官介绍,根据辖区地域特点、受理案件类型比重、法官专业特长等因素,该院先后设置了劳动争议、侵权纠纷、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21个专业审判团队。通过他们,既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又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妥善解决。

  此外,为增强当事人对司法裁判的理解和认同。近年来,三明市两级法院不断探索民商事案件审判标准化服务工作,要求法官通过全面的庭前指导、庭审引导和判后答疑,全程提供诉讼实体引导,从而用最短的司法路径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庭审前,法官需主动向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分类指导书、举证指导书、风险提示书和程序告知书,并根据当事人诉求引导各方寻找所需的法律规定、证据材料。在庭审中,法官引导原告提出明确可行的诉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引导被告作出针对性抗辩,固定诉讼请求和抗辩事由以及双方无争议事实。

  判后,法官还要向当事人详细告知宣判事项、裁判说理、上诉权利和执行提示,针对裁判文书涉及的法律术语、认定事实、证据采信情况一一释明,消除当事人疑虑。

  在打造专业审判队伍,引导当事人正确进行诉讼活动的同时,三明两级法院还不断规范审理程序,明确审判思路,公开法官裁判过程,促使民事审判行为成为流程清晰、依据明确、职责分明的标准化服务过程。2016年,全市两级法院服判息诉率为99.12%,申诉信访同比减少12.82%。

  获得民心

  完善诉讼服务中心

  近日,老吴因被他人拖欠钱款准备起诉,一到三明中院司法服务中心,着实让他开了“眼界”——近2000多平方米的办事大厅,32个对外服务窗口,一支由法官与志愿者、法援律师组成的服务队伍让老吴赞叹不已。

  在导诉员的引导下,老吴很快就立完了案件,他高兴地说道:“走进来感觉很舒适。本以为立案很麻烦,没想到竟像在银行办理业务一样方便快捷。

  近年来,三明中院全面升级司法服务中心,设置导诉、立案、审判、执行、调解、信访、民主监督等15大服务功能区,对接审判辅助性、事务性、联动性服务,承担除庭审以外的全部服务功能。按照“简化、优化、协调、统一”的原则,该中心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司法服务,运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音视频电话等技术,实现实体服务向移动终端发展,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

  此外,还配置自助服务终端机,为当事人提供自助立案、缴费、文书打印等“一条龙”服务。升级12368语音热线为人工音视频服务。通过微博、微信平台提供案件受理、审判执行等自助式服务。引入3D智能寻路系统,提供审判大楼及周围公交、机场等路线指引,尽可能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群众走进法院都是为了打官司,但许多人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能不能办?我们就是要帮助群众解决这些问题。”三明中院司法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该院还制定推行大司法服务清单制,对诉讼服务中心的立案审查、立案调解等功能进行细化,明确标准化诉讼服务事项,确保群众“有话在窗口问、有事在窗口办、有材料在窗口流转”。

  “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为人民服务的阵地,三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水平在国内当属一流,可以成为全国法院学习的典范。”2016年5月,最高法院立案庭庭长姜启波来到三明中院考察时这样说。将“智能化”融入司法服务中心,让群众更自助快捷地通过司法诉讼维权,该院也因此多次获得全省文明行业创建示范点、省级巾帼文明岗、五四奖章集体标兵、敬老文明号等荣誉。

  解除民忧

  构建联动化解机制

几年前,宋某租下某大厦楼梯底的商铺存放茶叶,并每月交给大厦业委会160元的租金。2015年,楼上的酒店装修漏水,导致宋某存放的茶叶泡水受损,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酒店赔偿损失56000元。最终,案件经法官调解,酒店赔偿宋某4000元后,以原告撤诉结案。

  “我的茶叶被泡坏,凭什么还要继续交租金?”宋某对此愤愤不平。多次催讨租金无果的情况下,业委会将宋某告上法庭。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对宋某进行强制腾房,但宋某多次以需要保全证据为由拒绝搬迁,甚至又向法院起诉业委会要求赔偿损失。

  “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情绪对抗都已达到顶点,如果判决不当,双方矛盾将一触即发。”受理该案后,法官先是耐心倾听原、被告双方陈述纠纷的起因经过,询问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之后又邀请人民调解员、社区干部等“第三方”力量共同参与调解,借助人生哲理、经典故事等感化双方,从心理上解开疙瘩、消除怨气,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息诉止争。

  “以民生优先为导向,以司法为民为宗旨,通过积极构建联动化解机制,加强调解促进案结事了,这是三明两级法院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调解衔接机制的一个创新。”法官介绍,针对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纠纷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特点,该院积极促进与医院、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司法局等部门的联动,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案件回访等长效机制,及时交流、通报工作情况;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仲裁部门的联络沟通,依托大调解联动中心的“劳动争议纠纷窗口”,形成化解劳动争议案件合力,妥善处理矛盾纠纷;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综治联络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等担任特邀调解员,采取诉前调解、委托调解、邀请协助调解等方式,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速裁融为一体,快速高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和诉外。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和畅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发挥司法资源最大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有效化解一大批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明中院负责人表示。

  服务民生

  利剑攻克执行难题

  “多亏法院的帮助,拖欠的7000多元工钱总算到手了。”不久前,来自南平邵武的农民工应某等人成功领到被欠工资,为了向将乐法院执行局法官表示感谢,他们特地为法院送上了一面锦旗。

  一年多前,应某等39名农民工到将乐某实业有限公司工作。岂料,工作不到2个月,公司突然宣布停产倒闭,工钱也没发,让应某等人措手不及。工友们为维护自身权益,联合起来向将乐县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虽然生效,但公司仍无法支付劳动报酬。无奈下,他们向将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将乐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立即对已停产的公司进行资产调查,并将相关情况向三明中院进行反馈。三明中院经多方协调后,成功协助拍卖了该公司的部分资产。执行款到位后,法院逐一联系了39名申请执行人,终于赶在农历春节前发放了这笔执行款。

  而这只是三明市两级法院提高执行工作效力,及时有效地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三明市两级法院切实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劳动争议案件以及追索“三费”案件执行力度,设立专门案件处理绿色便捷通道,对执行立案、分案及案款发放的各环节设立时间限制,并由专人负责、专人监督,实现执行立案快、查询冻结快、案款发放及时。依托“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实现与公安、工商、国土、住建、民政、税务等联动单位的对接,全方位构筑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网络,改变以往法院执行到处跑的状况,全面提升执行速度。

  此外,还推进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加大惩戒力度,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通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名单,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征信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规范执行工作,对执行案件审查立案的监管、执行款物的监管、交叉、提级和指定执行案件的调配、重大疑难执行案件的监管实现“四个统一”。

  而为从源头上化解涉执信访,解决无履行能力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全市法院均已建立执行救助制度。201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对200余名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进行了司法救助,救助资金达300万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