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核查三促进”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

10.05.2016  18:15
   为贯彻落实《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7项专项监管检查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16〕3号)和《福建煤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防灾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闽煤安监明电〔2016〕7号)文件精神,三明市针对辖区煤矿水害特点,“三核查三促进”做好辖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
  一查机构建设。对防治水制度制定、防治水机构及队伍建设、防治水专业人员配备情况、探放水设备配置、水害防治安全知识培训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建设及制度落实情况,促进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真正贯彻落实到各个岗位,防治水知识培训贯彻到每位从业人员。
      二查技术资料。对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情况、防治水基础资料编制情况、水害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防治水图件和防治水基础台账,水害预测预报,各类观测数据等技术基础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情况、防治水基础资料编制情况、水害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矿井排水设备设施是否符合矿井实际,各类观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促进矿井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半年对图纸资料、基础台账进行修正完善。
  三查隐患整改。对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情况、有无违法违规开采防隔水煤(岩)柱行为、排水系统完好情况、防水闸门使用及管理、水沟是否畅通、抗灾物资是否配备到位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排水系统与矿井涌水量、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是否匹配,促进现场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实施规范化管理,真正实现全地点、全方位分析水害隐患,全过程、全阶段治理水害隐患。(三明市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