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医改联系人民 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7.05.2016  17:01

  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也是我们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打赢医改这场硬仗中,三明市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思想,践行人民群众观点,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按照“五位一体”总体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坚定不移坚持医改公益性的基本方向,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作为医改的出发点、落脚点,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人民生活品质,让医改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福祉。通过四年多的不断完善设计,努力探索实践,三明市初步建立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实现了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基本实现了改革之初设定的“百姓可以接受、财政可以负担、基金可以运行、医院可以持续”的医改目标。

   一、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始终坚持医改公益性基本方向不动摇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的基本工作方法。三明市委始终坚持旗帜在手、宗旨在心、责任在肩、使命在握,一直把抓医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把深化医改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工作方法,把深化医改作为真正心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指标,把深化医改作为衡量党委(政府)班子是否称职的重要参数,把能否干好医改作为权衡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标准,坚持全程过问、全程负责、一抓到底。

  (一)强化党委领导责任,保障医改公益性方向。三明市委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看齐意识,统筹好中央要求和基层情况,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切实把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的责任扛在肩头,把群众装在心中,坚持医改公益性基本方向,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形成了党委、政府扎扎实实抓医改落实的良好局面。扭住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这个关键,以钉钉子精神,一以贯之地狠抓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市、县、乡、村四级联推,突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基层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百姓看病负担明显减轻,改革抓出了明显成效。

  (二)强化政府保障责任,保障医改公益性落地。三明市政府明确了政府的办医责任,建立科学的财政投入机制,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等六项投入全部由政府“买单”。改革前的2011年财政投入为1.4亿元,改革后2012年至2015年,财政投入分别为1.8亿元、3.4亿元、2.6亿元、4.2亿元。公立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部由财政负责。对22家公立医院2012年前债务进行核实锁定,对同级政府确认的债务纳入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利息由各级财政承担。

  (三)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到位。三明市按照硬件建设靠政府、软件和日常管理靠医院、降低医疗成本和提高运行效率靠体制机制创新的“三个依靠”要求,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了群众所需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所有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无论是新建或重建、改扩建,全部纳入政府统一规划,全部资金由政府财政投入,一次投入可用30年至50年。在设备建设上,根据测算,每家乡镇卫生院每年平均保证50万元至100万元、二级医院每年平均保证300万元至500万元、三级医院每年平均保证8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资金投入,中心满足“保基本”的需要和跟上医学技术发展的步伐,同时目前医疗设备的采购价还有50%左右的价格虚高水分可以挤压。在人才建设方面,通过实行全员年薪制,大幅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医务人员工作和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保障,医生职业社会认同感和劳动价值得到了充分尊重,困扰三明市多年的人难招、招人难、留人更难的问题终于有所缓解。四年来,医生净增405人,护理人员净增1073人,高级职称医务人员净增220人,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二、一切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医院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

  人是改革中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也是医改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公立医院是医改的主战场之一,医务人员是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改的主力军,是医改各项政策在医疗机构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医改要成功推进,在医改政策制定到位、执行到位的情况下,医院院长和医院干部职工能否积极参与医改就显得尤为重要。三明市牢牢抓住这一关键环节,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大大调动了干部群众积极性。

  (一)建立院长考核评价体系,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院长是整个医院建设和管理的“牛鼻子”,是关键“少数”。为调动院长积极性,同时又能管住、管好院长,三明市建立了针对院长的包括6大类40项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采取年度与日常考核、院长与医院考核、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每年由市医改领导小组从服务评价、办医方向、平安建设、医院管理、医院发展等方面对院长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年薪和医院工资总额核定挂钩,将对院长一人的责任转化为全院职工的共同责任,将对院长一人的考评转化为对全院职工的共同考评,真正调动整个医院和每一名医务人员参与医院改革的积极性,保证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医务人员是医院的主体,是医疗行业最大“内因”。为充分体现医院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充分发挥医疗行业最大“内因”的积极性,三明市在实际院长年薪制基础上,建立了覆盖全员的符合三明市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一是实行院长目标年薪制。院长年薪由财政全额负担,切断院长与医院之间的利益关联,体现院长代表政府对医院履行管理责任。从二级乙等到三级甲等医院院长基本年薪分别是20万元、25万元、30万元、35万元。2015年,合格分数为80分,拿的最多的达到40.7万元,最少的是19.5万元。二是实行医生目标年薪制。参照国际上医生收入一般为社会平均收入的3-5倍的惯例,对在职临床类、技师类和临床药师类医务人员,按照级别和岗位,实行不同等级年薪。封顶年薪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分别是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绩效年薪考核与岗位工作量、医德医风和社会评议等挂钩。三是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2015年,在实行医生年薪制的基础上,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将原来医生收入与科室收入挂钩改变为按工作量(数量和质量)分配,有效遏制医生“开发病人”“制造病人”的创收冲动。规范工资总额分配比例,医生、护士和行政后勤团队分别占50%、40%和10%;规范医生、护士和行政后勤人员的最高年薪之间比例;实行年薪发放在医院内进行公示制度。充分体现了薪酬向医技人员、一线人员、贡献突出人员倾斜,大大激发了医务人员拥护医改、参与医改、投向医改的热情。

  (三)医务人员收入大幅提高,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雏形初现。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目前,我国医务人员总体工资待遇明显偏低,没有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和贡献。从国际上看,美国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是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英国一般医生的工资待遇是社会平均工资的2-4倍,全科医生的待遇更高,达到4-5倍;加拿大和香港地区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是社会平均工资的5-8倍,而我国的医生工资待遇只是社会平均工资的1.3倍。四年多来,三明市结合实际,从改革医药入手,按照“为用而采、去除灰色、价格真实”的原则,挤压药品水分,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保保障水平,全市22家公立医院工资总额从2011年的3.82亿元提高到了2015年的8.95亿元,四年工资总额提到了原来的2.34倍,增加了1.34倍。22家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平均工资,从2011年的4.22万元提高到了2015年的8.90万元,四年人均工资提高到了原来的2.1培,增加了1.1倍,年均增长20%以上。主任医师年薪一般都在20万元以上,职业认同感大大提升。

   三、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下大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中国共产党没有私利,唯一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唯一的利益就是人民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一切医改工作的出发点就是要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看病就医问题,就是要让人民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就是要让人民群众享有最大的健康保障和健康水平。三明市认认真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时时刻刻心系群众健康,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保障水平逐渐提高,群众获得感增强。三明市不断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让医改红利更多惠及人民群众福祉。一是提高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2012年起,统一城乡居民报销政策,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8万元,大病保险提高到22万元,最高可补偿30万元,再加上医疗救助,最高可补偿33万元。二是实行门诊统筹报销制度。出台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引导患者常见病、多发病在门诊就医。职工医保对象年度普通门诊费用1200元以下由个人自付,1200元3000元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标准支付。居民医保对象在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一级医院全面开展普通门诊即时结报,个人年封顶报销 120元。三是实行第三次精准补偿。对当年度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大病患者,在享受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保险的同时,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当年度收支节余,对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扣除公务员医疗补助、民政部门及红十字会等救助后,对特困患者按比例实行第三次精准补偿。2015年补助55人,补助金额55万元。

  (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群众看病“不再难”。四年多来,三明市公立医院的人才队伍、学科建设、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医务人员净增405人,护理人员净增1073人,高级职称医务人员净增220人。截至2015年底,除建宁县外,其他9个县(市)级医院都建立了ICU病房,人才队伍、学科建设、服务能力得到明显加强。城镇职工医保患者,患者域外转诊率,由改革前2011年外转率7.34%,下降到了2015年的7.02%;城乡居民患者,域外转诊率始终保持在9%左右,实现了90%以上患者在本地就医。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杂症去三级的目标。

  (三)就医负担明显减轻,群众看病“不再贵”。2012年以来,三明市患者个人自付医药费用,不但没有年年大幅增长,反而在逐年下降。从全市22家公立医院统计情况看,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次均费用,由改革前2011年的6553元下降到了2015年的5343元,4年减少1210元,下降幅度18.46%;个人次均自付费用,由改革前2011年的1818元下降到了2015年的1615元,4年减少203元,下降幅度11.17%。城乡居民次均住院费用,由改革前2011年的4082元提高到2015年的4291元,4年增长209元,提高了5.12%;个人次均自付费用明显下降,由改革前2011年的2194元,下降到2015年的1757元,4年减少437元,下降幅度19.92%,百姓看病负担明显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