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院用真诚为民释法

24.11.2014  12:52
  本报讯(邓群生)近日,三明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当事人不理解而引发的信访。事后,当事人不仅因自己过激的行为感到抱歉,还对主审法官的耐心和真诚表示感谢。

  原告成隆公司与被告南京硫皇公司因工程合同履行问题发生纠纷,三明市中院立案受理之后,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诉讼材料。随即被告南京硫皇公司的法人丁某向省高院和省纪委及中院纪检组信访投诉,丁某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并提出几大点理由,认为种种现象表示市中院审理有碍公正,要求市中院移送管辖。

  本着为民司法的宗旨,该院主审法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发现丁某的投诉实属其对事实及法律理解错误,进而对法院审判工作产生误会所致。面对丁某的过激言辞和对立情绪,接待的主审法官首先对其进行了安抚,在其情绪平稳以后,即针对其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了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并介绍了法院的办案流程。

  最终,丁某意识到其所投诉的问题是因为自己对事实及法律的误解所致,主动就自己过激的言辞进行道歉,并对接待主审法官的耐心和真诚表示感谢。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