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院涉“老”民事诉讼优先办理

10.05.2017  01:41
  近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获得“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关心支持老年人体育事业”等荣誉称号后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三明中院以“关爱老人 构建和谐”的老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设立绿色通道,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方便老年人进行诉讼,并在干警中深入开展“假如我是老年当事人”“假如老年当事人是我父母”等换位思考教育,制定敬六项服务承诺,实现敬服务标准看得见,摸得着。同时,该院对人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等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优先适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程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司法援助。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