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院坚持“立审执”全流程发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7.11.2021  13:11

近年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局性、先导性工作来抓,坚持“立审执”全流程发力,出台司法保障政策,及时回应和满足企业多元司法需求,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助力三明经济驶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推出便民举措

让公正司法加速实现

法官,我想尽早调解,但是现在人在外地,一时半会儿回不去,怎么办?”“没关系,我们通过手机就能在线调解。”一部手机,“一站式”移动电子诉讼服务尽在“”握,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下,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一系列便民司法举措,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司法为民热度温暖人心、公正司法加快速度实现。

以前像这种管辖权在外地法院的案子立案,得大老远地跑上几趟。现在有了跨域立案后,在家门口的法院就可以办理,而且一次搞定。”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办理一起外省执行案件的跨域立案,使当事人永安市某贸易公司免于奔波之苦,切实将司法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在申请执行人永安市某贸易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某局集团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及被执行人所在地均不在永安市,故永安法院对该执行案件不具有管辖权,申请执行人需前往湖北武汉某开发区法院进行执行立案,但两地相隔千里,往返费时费力。永安法院立案庭干警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的困难后,建议其进行跨域立案。干警在对申请执行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便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的跨域立案平台录入当事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将电子诉讼材料发送至对方法院进行实时在线审核,短短的10多分钟就完成跨域立案的全过程。

跨域立案意味着当事人在家门口的法院就能享受到与管辖法院相同的立案服务,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异地诉讼难问题。”三明中院立案庭庭长张志历说。近年来,三明两级法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多元调解平台、福建法院律师平台、24小时诉讼自助服务区等平台,为辖区企业提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远程开庭、线上调解等快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三明中院被确定为全省首个“诉讼服务标准建设示范基地”。同时,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辟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三优先”绿色通道,推行“标准服务、一窗办理、全程纳管”机制,实行首问责任人制度,有效降低企业诉讼时间和成本。

府院联动赋能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多亏了法院和政府的同志,要不我这商品房也不知道何时才能拿到手!”家住永安的王先生高兴地说。困难没了,心情好了,这些都得益于府院联动机制。

原来,福建某置业有限公司由于民间借贷、房地产市场疲软等因素导致资金链断裂,其名下“永安山庄”和“清竹苑景”两个房地产项目陷于烂尾。此后的近两年多时间里,该置业公司多次试图通过商业重组摆脱财务危机、解决后续开发,但始终未能成功。2019年4月17日,通过执行转破产程序,三明中院裁定受理该置业公司重整申请。

该案中,不仅要同时面对债权人的债权清偿要求与购房户的房屋交付要求,而且面临着企业资不抵债的破产现状与引入资金继续建楼盘的困局。三明中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和协作,灵活运用各种政策,能动解决重整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妥善处理楼盘烂尾引发的复杂社会矛盾。

三明中院通过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在提档升级、叠加功能、创新模式上深耕细作,在‘联’和‘动’上双向发力,通过加强‘互联互通’,实现‘合力推动’,不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三明中院金融与破产审判庭负责人郭婕介绍道。

设立全省首家驻点法官工作室,开展法律咨询、诉讼指引、纠纷调解等服务;针对企业法律服务过程中的短板,在问题收集、调解方式、回访跟踪等环节进行强化;针对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为企业提供特色化法律服务……2020年以来,三明中院联动市工信局建立“136”工作法(建立1个机制、聚焦3个阶段、突出6项措施),主动倾听企业呼声和期盼,及时回应和满足企业多元司法需求。该做法被列为2020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督查典型案例,并被福建省发改委在全省推广。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7月14日,三明沙县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沙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该院主动担当作为,监督指导推进重整各项工作,有效避免该公司陷入破产清算的危机,仅用时139天,让企业焕发生机。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三明两级法院积极建立法院与政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协同处置”的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问需求策、纾困解难、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暖心服务等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企业难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强化执行力度

因案施策服务保障民生

将工人工资支付完毕,债务也在逐步清偿,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放下了。泰宁某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难掩喜悦之情。近日,泰宁某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将融资所得一次性支付32名工人劳务工资24.22万元,并清偿了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期债务97万元。

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欠薪治理,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泰宁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志明带头多次到该企业进行现场调研。考虑到该企业仍有继续盈利的希望,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泰宁县政府和法院的多方协调下,成功引入第三方融资,与泰宁信用社、晋农商银行等多个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积极促成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用查封财产融资清偿债务。

近年来,三明两级法院强化涉企案件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因案施策,帮助企业清收清欠,保障胜诉企业及时实现债权。通过制定《关于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长效机制,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三明中院在全省首创涉金融纠纷企业“白名单”制度,从信用、经营状况、产品市场潜力等方面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估,对纳入“白名单”债务企业区别对待和“放水养鱼”,帮助企业提升“造血功能”和偿债能力,司法助力企业挺过难关,实现银行、企业、政府、法院多方共赢。目前已发布融资担保“白名单”企业42家,帮助7家(次)涉诉企业转贷续贷11.9亿元。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了帮助企业把‘问题清单’变成‘幸福账单’,三明中院在全省首创建立破产企业资源数据库,推动资产优化利用,降低执行合同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三明中院执行局负责人檀飞对记者说道。为了激励企业主动履行债务,清流法院创新推行自动履行“红名单”、积极履行“白名单”、严重失信“黑名单”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此外,三明两级法院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大数据平台和税务部门数据优势,遵循“议价、询价为优先,委托评估为补充”的原则确定企业财产处置参考价,今年1-10月份累计处置525个标的物,成交金额9.03亿元,节约企业财产处置费用984.3万元;财产参考价确定过程花费时间从平均45天以上缩短至15天左右,节省时间2/3以上,处置效率显著提高。

如今,三明优质的营商环境像似一棵迎来企业筑巢发展的梧桐树,而这背后一项项司法举措的落地出台、一件件涉企案件的妥善执结,无不彰显着三明两级法院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司法担当。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