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院出台规定优化司法拍卖流程

24.10.2018  13:01
  日前,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优化司法拍卖流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司法拍卖工作。

  该规定新增网络询价、政府部门定向询价、当事人议价三种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方式,细化询价规则,提高财产处置效率;规定四种确定参考价方式的顺序和适用条件,即依次为网络询价、政府部门定向询价、当事人议价、委托评估;增加网拍公告的发布渠道,运用微信公众号、报纸、网站等方式发布拍卖公告,扩大知悉面。

  据介绍,近年来,三明两级法院多措并举推进司法网拍工作,严格操作流程,拍卖标的移送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流拍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流拍通知;优化服务,网上公布标的物详细信息,开通咨询专线、公开承办人电话号码、组织竞拍人现场看样等,最大限度打消竞买人顾虑;探索引入第三方合作机构开展对接评估机构、钥匙保管、勘验看样等事务性工作,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