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一警务队长母亲过世 收受协警吊唁金被处分

31.03.2015  13:33

    新华网福州3月31日电 来自三明市三元区纪委监察局的消息:日前,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纪委通报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三元交巡警大队伍勇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经查,伍勇华在任三明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第三警务队队长(副科级)期间,其母亲过世时,收受三明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协警李某某等12人吊唁金共计2300元。日前,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伍勇华党内警告处分。

    2.三元区城东林场驾驶员王仁才春节期间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5年2月21日和2月24日,三元区城东林场驾驶员王仁才分别驾驶公车私用。日前,经三元区林业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王仁才效能告诫处理,承担使用车辆的全部费用,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区城东林场场长进行诫勉谈话。(胡巧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