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一女子贩卖亲生儿子后 又报警抓孩子他爸(图)
03.11.2016 13:06
本文来源: 新浪
台海网11月3日讯 据三明电视台报道宁化刘某和一男子同居后,生下一名男婴,由于经济困难,没有条件抚养,就将男婴以五万元卖给他人。而与刘某同居的男子收到五万元赃款后玩失踪,一气之下,刘某选择报警。
犯罪嫌疑人刘某:他的钱没给我,我没钱赎我儿子,所以我才来报警的。他骗我,把我的银行信用卡也刷了,电话也打不通。
警方调查后了解到,去年十月,犯罪嫌疑人刘某与温某同居期间怀孕,由于经济困难,没有条件抚养孩子,两人就商量着等孩子出生后,将孩子贩卖给他人。于是,他们找到大田的买主迟某和廖某夫妇。
宁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胡祖平:他们商量的价钱是以五万元人民币的价钱将所生的男孩卖给迟某跟廖某。
今年8月初,刘某进入宁化县医院产房待产,迟某和廖某夫妇从大田赶来,准备接收小孩。
宁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胡祖平:犯罪嫌疑人刘某以犯罪嫌疑人廖某的名义入院,冒充他们两个人的名字去住院、生产,出生证也是冒充他们的名字去办理出生证。
入院后第三天,刘某果真生下一名男婴,按照约定,买主廖某和迟某通过银行转账,向刘某支付了五万元人民币。没想到与刘某同居的男子温某偷偷拿走钱款,玩起来失踪。宁化警方接到刘某的举报后,立即前往大田,将涉嫌犯罪的买主迟某和廖某夫妇抓获归案。并将两个月大的男婴解救。
宁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胡祖平:犯罪嫌疑人温某在逃,犯罪嫌疑人刘某、迟某跟廖某被我局取保候审。
由于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哺乳期内,被警方取保候审,目前,警方正在抓捕贩卖亲生儿子的温某。
本文来源: 新浪
03.11.2016 13:06
省妇联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0月25日,省妇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妇联
林叶萍:让妇女人生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