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林业局三措施严格实施项目用林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监管

19.09.2016  19:39
      一是对委托中介资质单位或其他机构编制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由编制单位对材料数据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纳入社会公共信用体系管理;存在弄虚作假或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编制单位,对其编制成果不予采信,并提交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在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公布不予采信的名单。二是对申请人自行编制或以其他个人名义编制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必须符合规范标准并保证编制质量,编制人员须对材料数据真实性作出承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质量低下、资料不全的编制成果,不得转报林地申请材料,直到改进落实为止。三是严格实行编制单位及人员、现场查验单位及人员的回避制度,编制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单位及人员,不得受托参与同一个项目的现场查验,确保编制成果质量和数据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