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三山法庭推行立案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

16.08.2014  15:10
  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解决“四难”问题。福清法院三山法庭在落实当日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制度的同时,推行立案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向当事人发放立案服务一次性告知单,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实行当日立案。

  据介绍,立案服务一次性告知单包括起诉所需准备的材料、证据,立案咨询电话和补件一次性告知等内容。前来咨询立案的当事人可按照列举的内容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起诉,实现当即立案;当事人对起诉相关问题有疑问的,既可电话咨询也可到庭咨询,同时提醒当事人到庭起诉时随带银联卡刷卡预交诉讼费,避免来回奔波;当事人到庭起诉经审查材料不齐全的,根据案件类型将所需补充的材料一一勾选出来,当事人可按照勾选的一次性补件告知补充相应的材料。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