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三名男子轮奸智障女 事后每人各付10元

25.06.2015  11:27

  台海网6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张丽华)龙岩永定三男子轮奸智障女,事后每人各付10元钱。近日,永定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三男子轮奸智障女案件,一审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刘某、吴某、黄某七年至十年三个月不等刑期。

  事发去年10月26日,黄某在小溪坝头看到小花(化名)。知道小花有智力障碍,黄某即邀其坐自己的摩托车,并将其载到吴某的养鸡鸭场。恰逢吴某 和刘某在喝酒,他们就拉着小花也坐下来一起喝酒。酒足饭饱之时,3人商议,每人付10元钱给小花,轮流与其发生性关系。之后,小花家人发现不对劲,便报 警。

  经鉴定,小花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被评定为无性防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