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三为”变出“息事宁人”新氛围

12.12.2015  19:58

  依法信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正当权益。为更好服务群众,近年来,寿宁县变“上”为“下”、变“堵”为“疏”、变“寡”为“众”,积极探索建立多级化解、多元调处、多方联动的信访工作新机制,及时将矛盾纠纷发现在第一时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引领群众从昔日的“宁人好讼”向“息事宁人”转变,极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日前公布的今年上半年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中,寿宁公众安全感指数达97.33%,高出全省平均值4.2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县(市、区)第一名。

   多级化解 变“上”为“下”

  邻里磕碰、山林纠纷、交通事故……针对很多矛盾问题始发在农村这一实际,寿宁下沉信访工作重心,以创建“无访乡村”为抓手,以县直职能部门、乡镇和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建立县、乡、村三级化解机制,触角延伸,变“上”为“下”。

  该县明确包村乡镇干部、支部书记、村(社区)民主任、综治管理员为村(社区)一级矛盾纠纷排解化解责任主体,及时调解民事纠纷,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于需乡镇协调的问题,每周汇总后报由乡镇协调解决,在1个月内给予当事人反馈。

  各乡镇每周一召开一次信访维稳分析会,每周一和每月15日定点接待一次群众来访,每个月由县处级领导参加一次所挂乡镇接访活动,对村(社区)呈报和群众来访信访事项按性质分当场解释答复、专人负责办理、领导包案化解、移交县直部门四类,明确责任主体、处置“路线图”和办结时限。

  县直部门严格落实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对乡镇移交信访事项按性质分为耐心解释到位、马上就办到位、专人协调到位、移交联席会办理四类处置。对跨部门行业且需县乡共同解决的信访事项,由首办责任单位填写相关事项呈报表,3天内呈报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确定主办单位和办结时限,对于个别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由县处级领导包案负责落实。

  多级化解机制改变了过去县级信访部门下面无人的“空中楼阁”窘境,避免了不少纠纷因“六神无主”而往上走,既方便了群众,也使一批初信初访问题及时止争于苗头、息访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