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化”助推内设机构改革
28.11.2018 11:30
本文来源: 法院
一、促融合,审判部门团队化
优化团队搭建。突出专业化审判特点,总体上不打破现有审判部门设置模式,分类组建刑事、民事、生态、行政等11个审判团队,立案、审监、执行部门根据业务特点,内部组建11个办案团队。同时综合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人员数量,按3:2:3比例配置团队人员,一般团队按照业务能力优势互补,专业团队按照强强联合原则,按“老中青”年龄搭配,分别配备相应的法官助理、书记员,组建后的审判团队年龄结构更加均衡,5年以上审判工作经验占98.39%,审判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定员定岗保障。针对法官助理相对短缺,1:1:1标准配置普遍难以达到的实际,优先保障审判团队员额法官、书记员“两头”齐全。司法改革以来,我们共新增聘聘用制书记员19名,并依法任命法官助理36名,书记员50名,审判团队运行规范有序。今年1月至8月,龙岩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12件,同比上升12.67%,审执结5026件,同比上升29.9%,未结986件,同比下降32.79%。
健全运行机制。制定《审判人员及相关人员权力和职责清单》,进一步细化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权力清单,确保各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制定《关于实施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机制的暂行办法》,实行随机均衡分案。严格执行案件法律文书签署签发若干规定,修订文书签署签发单格式,落实裁判文书签发签署机制改革。制定《关于案件督办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规范案件督办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透明度。
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改变了原来单一庭室建立党支部的模式,由若干部门成立新党支部。同时重视党小组建设,将党小组设在每个审判团队,便于组织开展党组织生活,实现“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党旗红在院上”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优配置,后勤部门协作化
机构整合先行。充分认识内设机构改革是盘活法院内部资源提升效能的过程,按照“职能交叉、业务相近、合署办公、优势互补”原则,将11个非审判业务内设机构缩减整合成6个,并对相关工作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大部制合署办公。如将研究室职能进行整合,将综治平安归口在办公室,将调研工作归口审判管理办公室;将干部处、干部教育处、机关党委和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的部分职能进行整合,归口在政治部。通过精简非审判业务内设机构,调整5名干警充实到审判一线,进一步理顺司法行政事务与审判业务、审判辅助业务关系,形成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工作体系。
协作配合提速。大部制合署办公,对非审判业务部门的人员素质要求更高,不仅要熟悉原有工作岗位,而且对合署办公后的岗位职能也应同样熟悉。为增加互融互通,我们在后勤部门大力推行“传帮带”举措,人人为老师,个个当学生,做到全员大学习,在相互融合中进一步提升后勤部门人员综合素质。通过磨合,后勤部门人员调配更加顺畅,较好解决了人员不足和忙闲不均问题。
服务保障到位。为激发后勤部门服务意识,龙岩中院在后勤部门开展“服务保障走前头”活动,从活动情况看,政工部门服务保障人员分类管理,组织更符合执法办案需求的业务培训,牵头抓好业绩考评等;司法政务部门充分运用网络和移动通信技术促进诉讼服务转型,推动卷宗材料电子化等信息化建设,加强自主研发小发明小创造;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察问责,当好司改监督员。全院上下合力,步调一致,共同为新审判团队顺利运行提供有力保障服务。
三、重规范,指导基层精细化
出台指导方案。针对基层法院内设机构初步设置做法不一现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市法院内设机构数量、法院工作特色和人员配备等实际,坚持精简、务实、效能的原则,及时制订下发《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设置指导方案》,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机构设置,确保两级法院在内设机构名称设置和机构职能上尽量相对一致。
保留审判特色。福建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保障生态环保战役,龙岩中院在内设机构指导过程中,明确要求必须保留生态环境审判机构。对基层法院的原有特色审判庭,采取通过加挂牌子或组建审判团队的方式,保留原有设置,如在刑庭加挂少年审判庭牌子,在民庭加挂交通审判庭牌子等等,保证内设机构改革和审判工作特色有序衔接。
思想教育同步。龙岩中院党组坚持“司改改到哪里思想工作做到哪里”,做到人人都是司改工作“宣传员”,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改革的道理讲清楚、把改革的政策说透彻,及时澄清模糊认识,保证改革期间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形成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要求及时向当地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加强同组织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稳妥有序推进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作者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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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2018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