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民政局三项举措救助弱势群体

14.07.2016  14:11

  一是根据《三明市民政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明民〔2016〕15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起,三明市三元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2412元提高到2688元;二是根据农村五保建立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上年度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从2016年1月起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512元;三是6月12日出台临时救助区政府文件《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元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元政办〔2016〕77号),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三元区民政局)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