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三举措”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30.09.2016  18:05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新罗区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新罗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全区从2016年至2018年完成退出煤矿24处,化解过剩产能130万吨,并分年度计划实施。
      为将化解过剩产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方案明确提出:一是关闭程序、标准、验收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三是落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相关联动部门职能进行了细化。四是加大了奖补支持力度,实行“早退多奖”、“梯级奖补”政策。(新罗区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