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建宁县采取三个方面措施推进县属国有林场改革

10.05.2017  01:40
        日前,建宁县人民政府批准了建宁县林业局制定的《建宁县闽江源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已批准的方案,建宁县拟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一是收购重组。 收购华阳林业(三明)开发有限公司林权面积约14.2万亩,划拨给闽江源国有林场;撤销大元、溪源、枫源、武调四个采育场,将其资产并入闽江源国有林场;将国有林管理站约2.7万亩生态公益林和建宁县闽峰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约1.8万亩生态公益林,拨交给闽江源国有林场管理。整合后,建宁县闽江源国有林场的经营面积达到19.26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10%左右; 二是融资建设。 拟采取PPP的融资方式,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引进社会资本,开展林权收购、森林质量提升和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资本的投资金额达3亿元人民币; 三是生态立场。 根据改革方案,建宁县闽江源国有林场为经营性国有企业。建宁县拟强化林场所属的5.1万亩生态公益林管护;对1.7万亩重点区位商品林进行套种、补植阔叶树种,并根据规划逐步纳入生态公益林管理;对林场经营的在一般区位的商品林,全部作为战略储备林培育管理。通过以上措施,将闽江源国有林场建设成为林业生态建设的示范场和生态保护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