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9年结婚 丈夫不育妻子借“种”闹离婚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巧玲) 初中同学,经9年的爱情长跑终于走进婚姻的殿堂,按理说,来自屏南的阿东(化名)和小兰(化名)这样的婚姻是有感情基础的。怎奈天意弄人,婚后阿东长期不育,小兰在与他人婚外生子后,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日前,屏南法院对该案下达判决书,准许二人离婚,但小兰需支付丈夫阿东2万元的精神赔偿金。
初中同学恋爱9年结婚
阿东和小兰都是屏南人,今年30岁出头,说起他们的感情历程,可以用“爱情长跑”来形容。据介绍,早在2000年,上初中的阿东和小兰确定了恋爱关系,此后展开长达9年的爱情长跑历程。
9年一路走来,恋爱中的阿东和小兰有甜蜜也有争吵,但每次争吵过后,两人总能重归于好。2009年12月2日,阿东和小兰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在民政局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虽然有着9年的恋爱经历,但婚后阿东和小兰的婚姻还是出现了危机。
婚后夫妻感情出现危机
小兰称,其婚后才发现,自与阿东共同生活后,两人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也没有任何感情交流,家庭各方面均由她承担,丈夫阿东并没有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
“家里的事情都是我在操心,他从来不管不问。”小兰称,两人结婚后,夫妻感情越来越淡薄,“我们已经不可能再和好了,一定要离婚。”
对于妻子小兰的说辞,丈夫阿东解释,事情并不是小兰说的那样,而是其妻子婚内出轨。阿东称,小兰结婚后与李某发生婚外情并同居,两人更于2013年5月24日生下一名男孩。“是她婚内出轨,我才是受害者,离婚可以,但我要她补偿我精神损失费。”
女方存过错付男方精神赔偿金
屏南法院审理后获知,阿东和小兰于2000年认识自由恋爱,且两人还是初中同学,婚姻是建立在牢固感情基础上的。法院还了解到,小兰是家中独生女,父母抱孙子的愿望极其强烈,由于阿东患有弱精症,致使阿东和小兰结婚多年一直未育。为了却父母的愿望,小兰与李某同居并生下非婚子。
经办法官认为,虽然小兰确有苦衷,但其行为违反了对婚姻的忠诚,甚至违背了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因此,经办法官劝说小兰尽最大能力给予阿东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在经办法官的再三劝说下,小兰主动承认自己在婚姻中的过错,并主动缴纳20000元赔偿款至法院账户,作为对阿东的精神伤害的赔偿金,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