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明两年全省推广应用1万辆新能源汽车

21.09.2014  19:00

  福建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的通知》,今明两年内,全省推广应用1万辆新能源汽车,省、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将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予以配套补助。同时,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

编辑:张立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