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引导企业发挥专利价值 最高可获50万质押贴息
21.07.2014 11:3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在福建省区域内(计划单列市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有效专利权的中小企业均有资格申请本年度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
《办法》同时要求,申请该项目的企业如曾以自有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需还清贷款后才能再次申请。同时,在同一笔贷款项目中,企业从其他途径获得财政贴息资金的,不得再申报本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
据了解,申请企业需及时填写《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并确认己方提供质押的自有专利权是否与生产产品具有相关性,通过专利权质押贷款,实现质押专利转化运用。
如企业申请的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经由省知识产权局和省财政厅审核通过,有关部门将于本年度专项经费额度内择优确定贴息项目及贴息比例,按财政资金划拨渠道进行核拨。
据悉,该笔贴息资金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其对同一笔贷款项目采取企业还贷后给予一次性核拨的办法,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50%。(见习记者 林斐然)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1.07.2014 11:38
故
事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首届“中国—东盟周”在福州开幕
8月6日,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