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单位拖欠249万水资源费 检方督促7天内欠款到位

24.11.2016  22:40

  福州新闻网11月2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陈烽 刘柳青)249万余元水资源费被7家单位拖欠多年。永泰县检察院得知这一情况后,依法启动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日前,水利部门采取各项有效措施,249万余元水资源费在7天内被如数催收到位。

  据介绍,今年7月29日,永泰县审计局向永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反映永泰县水利局存在超期征收或未征收水资源费的问题。永泰县检察院得知上述情况后,走访相关单位,确认永泰县水利局未及时向拖欠单位征收水资源费。

  据查,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永泰海峡水业有限公司欠缴水资源费;自2010年起,永泰县红星坂尾际尾二级电站、永泰县集兴电业发展有限公司、永泰县同安龙潭一级站、永泰县长庆下际溪二级电站、永泰县宏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永泰县青龙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水电公司欠缴水资源费,上述7家单位共欠缴水资源费249万余元。

  永泰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永泰县水利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局立即按法定程序,启动催收措施并加大催收力度。收到建议书后,永泰县水利局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仅用了7天时间,就将上述款项如数催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