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6万户纳税人享营改增政策红利
本报讯 5月1日起,新一轮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全面推开,将把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获悉,此次改革涉及我市3.6万余户纳税人,是前期已完成的四轮营改增纳税人总数的近6倍。改革完成后四个试点行业的平均税负将只减不增,对闽北企业来说无疑是减负降税促发展的重大利好。
据了解,从2012年11月至今,我市先后开展了4批营改增试点。2012年11月起,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试点;2013年8月起,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试点。眼下,营改增试点已覆盖“3+7”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
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营改增的红利持续释放,减税效应日益凸显。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5922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累计直接减税1.81亿元,增加抵扣2.15亿元。
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行“双扩”,即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并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今后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的巨大进项税额,降低企业的投资运营成本。这一重大制度变革将使我市7445户一般纳税人从中受益,极大地激发企业的投资意愿,提升市场活力。
一家企业财务经理算了一笔账:原先企业购入厂房,按照原有政策不能抵扣,营改增后,如果再购入一套一样的厂房,假设厂房价值111万,当月企业就能抵扣税款6.6万元,大大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为确保这项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全市国税部门共印制17000余份营改增政策宣传材料向纳税人发放。全面开展政策培训,组织系统内部培训38场,累计培训干部1600余人(次);系统外培训65场,累计培训纳税人8400余人(次)。与住建部门合作,组织师资力量在全市10个县(市、区)开展建筑业、房地产业营改增业务巡回培训,共举办专题培训13场,参训企业2600多户(次)。同时,加班加点,做好营改增管户移交、税控设备发行、发票领购等各项准备工作。全市国税共增加办税服务大厅窗口23个,设置营改增绿色通道34个,扩大自助办税区,开通O2O网上发票申请系统,确保营改增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截至4月26日,市国税局已完成19211户正常经营固定业户的接收、税务登记和税种登记,完成1960户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工作,以及应推行升级版的1852户纳税人的升级版培训、安装和发行工作,完成对全市地税系统88个代征窗口的设备发行及调试工作。各项工作完成率均达到100%,全力确保营改增顺利上线,新旧税制无缝衔接。
(张莎 郑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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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受益于新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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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试点企业来说,要想真正受益于新税制,还需要对自身经营管理做出积极调整。对此,国税部门为企业支了三招——
●生产经营中要关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注意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作为合作商,并完善合同约定,明确款项结算与发票取得等约定,充分享受抵扣政策带来的实惠。同时,实现收入要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杜绝虚开行为。
●提高增值税会计核算水平。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多少,由企业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共同决定,关系到生产经营和会计核算的全过程,对试点企业会计核算水平提出了新要求。企业要客观地评估现有会计核算水平,及时补足配强会计力量,避免因会计核算不力造成企业税负的增加。
●对经营模式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尽快制定增值税申报和发票管理流程、组织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以适应新税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