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吸毒人员达7万多人 禁毒条例将被新法规取代

29.05.2015  21:17

  福州新闻网5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昨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省政府作的关于《福建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实施已十余年的《福建省禁毒条例》将被新法规所取代。据了解,目前全省吸毒人员达7万多人,所有县(市)区全部涉毒,禁毒形势较为严峻。草案就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止毒驾等作了规定。

  草案明确要求学校开设禁毒宣传教育课时,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每学年拟不少于2课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等拟按有关规定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草案要求各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应对旅客进行禁毒宣传,娱乐场所和旅馆等经营服务场所经营者、管理者,也应在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毒警示标牌,公布举报电话,对本场所从业人员进行禁毒教育培训。

  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吸贩毒或传播制毒方法等违法犯罪现象日益突出。为此,草案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建立信息巡查制度,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立即停止传输,保存相关记录,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取证。

  草案还结合我省实际,对戒毒措施作了可操作性规定。另外,毒驾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已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草案规定,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驾照由主管部门依法注销。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在初审报告中还建议对毒驾要增设处罚条款,除扣留驾驶的机动车,同时还拟处1000~1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