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挪公款逾70万元 男子被立案调查

10.08.2015  16:13

  本报讯 南平一公司业务员龙某,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业务款用于日常娱乐开销,总金额高达70余万元。8月4日,龙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送至公安局接受调查。

  龙某于2008年入职公司担任业务员,因销售成绩突出,被公司安排至闽东地区作为主要销售负责人。按照公司规定,龙某只负责产品销售,并不经手货款收取。但在2010年,龙某与闽东地区某公司进行销售贸易时,对方贪图方便,直接将货款给了龙某。龙某第一次接触到这么多现金,顿生贪念,在上交货款时挪用了一小部分,且未被公司察觉。尝到了甜头的龙某在利益的趋势下,一而再再而三地挪用货款。在每次挪用货款后,他会将下个月的货款抽出一部分来填补上个月的短缺。就这样,他躲避了多次公司的查账。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7月初,公司在对账目和业务员进行审计时发现了漏洞。几经询问之下,龙某承认了自己侵吞业务款的事实。 (吴建琼 张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