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追讨7万元“欠费” 厦门自贸区法庭第一案

16.08.2015  00:25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湖法宣)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内的两家企业,因为服务费用的纠纷闹上了法院,记者昨日从湖里区法院了解到,这是该院自由贸易区法庭成立后受理的第一个案件。

  该案原、被告双方注册地均在厦门片区,原告厦门珉挚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港商投资企业,从事集装箱运输、保管、修理及集装箱货物存储、拼箱等相关业务,被告厦门连运达物流有限公司则是一家从事国内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

  原告诉称,2014年期间,被告多次将集装箱委托原告进行维修,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被告尚欠原告修箱费人民币7万元。2015年1月19日,原告向被告公司发出催款函,经被告公司老板确认后,同意于2015年2月1日前支付前述款项。但经原告多次催讨,直至诉至法院,被告尚未支付。

  本案中,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原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7万元整及利息。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