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明年起每年安排200万元档案数字化经费

21.07.2015  13:13

  福州新闻网7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福建省档案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记者从市政府作的相关汇报中获悉,市财政从明年起每年安排200万元档案数字化经费,确保市档案局2020年前完成馆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80%以上的任务。

  为提升我市档案信息化水平,初步建成的“福州市政务电子文件档案接收管理中心”正在逐步做好与市直各单位档案室对接。各级档案部门优先做好党政机关档案、民国档案以及利用频繁的民生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各档案馆库也在加快建设,闽侯档案新馆已开馆,福清、马尾、罗源档案新馆计划年内竣工或投用。市档案馆还与省档案馆、各县(市)区档案馆签订合作协议,在全省率先推出“同城跨馆”档案利用服务。

  执法检查动员会对检查进行了部署,本周内将分成两个小组赴鼓楼区和福清市进行检查。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将提交下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鄢萍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