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紧急下拨6000万元救灾资金

18.09.2016  18:43
  

  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16日下拨2016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6000万元。其中,厦门、漳州、泉州市各1000万元,福州、三明、龙岩、宁德市各500万元,莆田、南平市各400万元,平潭综合实验区200万元。

  救灾资金将专项用于救助台风“莫兰蒂”受灾群众。(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