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骗走客户180万元 一银行员工涉嫌诈骗被抓获
本报讯 (记者 廖培煌 通讯员 陈维)年过七旬的南安陈先生家庭经济好,经常到银行存款。银行员工张某以此为便利,谎称可以帮老人理财,前后骗走其180万元。昨日,丰泽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通报称,抓获涉嫌诈骗的张某。
43岁的市区人张某(化名),在泉州市区一家银行工作多年。2013年4月,张某认识了70多岁的南安老人陈先生。陈先生家庭经济好,经常到银行存款。通过在银行的日常接触,张某得知陈先生的儿子在国外经商,手头有大量闲置资金。当时张某在外面成立了一家投资理财公司,眼见陈先生资金充裕,便推介说,他有很好的理财方式,陈先生只需把钱交由他理财,每月有1%的固定收益。因为张某在银行工作,陈先生并没有起疑,信任了他。在张某的花言巧语下,陈先生跟着张某到另外一家银行新开了一张银行卡,存入100万元。与张某的投资理财公司签订合同后,陈先生只保管了银行卡,卡号、网上银行U盾、密码均交由张某,由张某进行“投资理财”。不久,张某又找借口称公司需要资金验资,向陈先生借款80万元。2014年8月,约定的一年理财期限到了,陈先生找张某索回钱款,张某却百般推脱,最后失联。
2015年1月8日,受害人陈先生到丰泽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该队受理后,对案件进行侦查发现,张某炒期货亏损后,将骗取陈先生所获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个人信用卡消费及欠他人的款项。初步取得证据后,民警传唤张某。张某发现事情败露,离职出走。
前天,在警方努力下,迫于压力的张某到丰泽经侦大队主动投案,其对以投资理财及虚构公司需要检查注册资金骗取银行客户180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被办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警方提醒
购买理财产品请做到“五要”
银行工作人员利用投资者对银行的信任,卖不属于银行的理财产品,从中获得高额的佣金提成,这称为“飞单”。对于客户来说,资金失去了银行严格风控的保护,就很容易“打水漂”。
“飞单”和银行理财产品有非常大的差别,风险高。据了解,二者主要是投资渠道和风控有着天壤之别。银行理财产品的大部分资金主要以货币、债券市场、央行票据等稳定领域为主。少部分资金会进入优质实体、信托或基金公司的合作项目等,这一切都在银行严格的风控中进行,客户资金的安全性会有很大保障。而“飞单”的资金,则通常是以股权、债权等形式直接进入项目,而且“飞单”对资金的投资标的、领域、渠道、占比、风险性根本没有考虑,所以能给出很高的收益率。还有部分“飞单”投进了股市、期货或者海外市场,这样一来风险就更难以把控。
对此,警方提醒,购买理财产品请做到“五要”:一要注意查证购买产品是否属银行正规产品;二要关注购买产品的资金是否汇入银行账户;三要对高额回报有独立清醒的判断。承诺收益率高达9%—15%,基本上是银行正规发行、代销的理财产品收益的2—3倍,“飞单”嫌疑很高;四要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五要及时投诉和举报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