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男子冒充亲友行骗12万余元获刑6年

28.12.2015  13:34

   宁德网消息(缪月) 利用电话“猜猜我是谁”冒充亲朋好友的诈骗手法,在不少市民看来已显得有些过时。然而,在行骗者的遍地撒网下,还是有人上当。寿宁男子龚某就利用这一手法,骗得90多人钱款12万余元。日前,福安法院判处龚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同时将大部分非法所得款返还被害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至2014年6月期间,龚某使用“151XXXXX272、139XXXXX772、150XXXXX727”的手机号码,根据宁德市号段的电话号码,随机进行拨打,以“猜猜我是谁”的方式与对方聊天,冒充是对方的亲戚、朋友、同学骗取对方的信任,随后找各种借口向对方借钱,对方同意后让对方通过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将款项汇入其名下的银行账户。

  截至案发,龚某共向8000余人拔打诈骗电话,通话次数13000余次,收发短信1400余条,骗得林某某、郑某某、孙某某等90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2万余元,赃款大部分被其花费。2014年6月30日,龚某在福州市一家饭店被福安市公安局抓获归案。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龚某使用的作案手机2部及电池13个、银行卡6张,并从银行卡中扣押人民币2229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不特定的人拔打诈骗电话8000人次以上,骗取他人财物12万多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龚某对多人进行诈骗未遂;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因此,福安法院日前作出判决:被告人龚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责令被告人龚某退出非法所得款97710元,予以返还被害人;扣押在福安市公安局的赃款22290元,予以返还被害人;扣押在案的作案手机2部及电池13个、银行卡6张,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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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教您如何防范电话诈骗

  随着电话的普及,电话诈骗的花样不断翻新,名堂也越来越多。对于如何避免市民上当受骗,审理此案的法官作出了几点提醒。

  1.告诉家中亲人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也许会有人以您在外发生意外情况为幌子,将您的亲人哄骗外出,或冒用您的名义骗取财物。

  接到可疑电话、短信时,保持冷静,切勿慌张,与家人、亲友多商量。向当地派出所、银行网点、电信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当面询问。

  2.来电显示为“0019”等开头的号码系从境外打来的电话。

  3.不法分子通过软件可以任意设置来电号码,不要轻易相信来电显示号码。犯罪分子提供的所谓的“固定电话”很可能是捆绑了犯罪分子手机的虚拟电话。

  任意显号软件不支持回拨,即使犯罪嫌疑人来电的时候显示的是110或者10000号,但只要你回拨过去就会打不通,或者转接到真正的单位。

  故当您在接到来自亲友号码、公安机关电话号码以及110、95598等热线短号要求汇款的电话或短信时,请您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予以核实确认,避免财物损失。

  4.电信和公安系统的电话并非一个总机,两个部门之间不可能实现电话转接。

  5.不要轻易尝试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银行业务,例:ATM机转账或网上银行功能,如确有需要可咨询银行网点工作人员。

  6.不要泄露您的银行卡密码。

  7.不管对方是谁,只要问及个人隐私,请务必留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时,不会通过电话询问群众家中存款账户、密码等隐私情况,如果涉及案件情况必须查询的,必须出具工作证件及有关法律文书,到相关金融机构查询。

  公安民警、税务局工作人员不会打电话指导被害人如何转账、设密码。公安部门也不可能提供所谓的“安全账户”。